為進一步強化廉潔風險防控,促進公司員工廉潔從業和企業依法經營,確保企業資金的安全有效使用,建立高效、廉潔的工程建設、物資采購項目管理運行機制和內外監督制約機制,近日,南沙海港公司按照廣州港集團黨委的規定要求,在公司范圍內推行簽訂工程建設、物資采購項目合同時,同時簽訂廉潔合同的監督機制,公司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熟練掌握廣州港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建設、物資采購項目簽訂廉潔合同的規定,并按照規定要求嚴格推行簽訂工程建設、物資采購項目簽訂合同、協議的同時,必須與承包方(供應商)簽訂廉潔合同的做法,根據“一崗雙責”的要求,公司明確《廉潔合同》實施的監督單位為該項目的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,項目驗收時應將《廉潔合同》的內容一起檢查驗收。
簽訂廉政合同是對工程建設、物資采購各參與方一種有效的廉潔教育方式,不僅提高了各參與人員的廉潔自律意識,更促進了港口企業廉政文化的深入開展,不斷營造創建廉潔從業的良好氛圍。